金融不良資產包(批量)轉讓完整操作流程(銀行→AMC→后手受讓方,合規(guī)版)
核心前提:批量轉讓=3戶及以上對公不良債權打包;銀行必須先轉讓給持牌AMC(全國/地方),不得直接賣給民營機構(財金〔2012〕6號、海南紀要)。
以下分銀行端(一級轉讓)、AMC端(二級/層層轉讓)、交割與確權、后續(xù)清收四階段,含每步合規(guī)要點。
一、第一階段:銀行端(一級轉讓:銀行→持牌AMC)
1.資產組包與內部盡調(前置準備)
篩選資產:鎖定次級/可疑/損失類對公不良貸款、已核銷賬銷案存?zhèn)鶛啵慌懦齻€人房貸/消費貸、國家機關/軍工債權、禁止批量轉讓類。
組包標準:≥3戶,按地域(長三角鋼貿)、行業(yè)、擔保類型(聯保/抵押)打包;確定交易基準日(債權權屬、利息、瑕疵截止時點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