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語
你以為國企做通道、不墊資、下游付了再轉上游,就安全了?
司法判例清晰表明:沒有貨權控制的通道業(yè)務,照樣被定性為融資性貿易
國企一旦暴雷,資金方、保理方、合作方都將被拖入連帶風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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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正在蔓延的致命誤區(qū)
很多資金方、保理機構、信托公司,在選擇與國企貿易公司合作時,會先看一個“安全信號”:
“這家國企只做通道業(yè)務,自己不墊資,下游付款后再轉付上游,資金不沉淀、不占用?!?br />
聽起來很穩(wěn),對吧?
但現(xiàn)實是:這種模式,正是監(jiān)管和司法當前重點打擊的對象。
國資委2023年“十不準”明確要求:不準開展對交易標的沒有控制權的空轉、走單貿易。
換句話說——判斷是否違規(guī),核心不是“資金怎么流”,而是“貨到底誰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