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企業(yè)經營中,你是否遇到過這些場景:股東想退出,該轉股權還是轉資產?公司要剝離閑置廠房,怎么操作才合規(guī)少交稅?聽到“公司轉讓”就心動,卻怕踩法律坑?其實,企業(yè)轉讓的核心就兩類——股權轉讓和資產轉讓,而“公司轉讓”只是通俗說法,法律上并不等同于一個獨立的轉讓類型!
01先厘清:三個“轉讓”的真實身份
股權轉讓:股東的“權利交接”
簡單說,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把自己持有的股權,有償轉讓給他人(其他股東或外部主體),受讓方成為新股東的行為。比如甲持有A公司30%股權,轉給乙后,乙就成了A公司的股東,享受分紅、表決等權利。
核心要點:
1.轉讓主體:只能是股東,公司不能轉讓自己的股權;
2.錢要給誰:受讓方的轉讓款支付給轉讓股權的股東個人(或該股東指定的賬戶 ……
